郝星辰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使用精準管理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你們在建議中反映的情況非??陀^,也是當前亟需抓緊解決的問題。此問題涉及發改、工信、公安、自然資源、住建、應急管理、市場監管、郵政管理等多個部門,需要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有關部門齊抓共管、協調配合,強化源頭治理、綜合治理,循序漸進地加以解決。
我總隊在此方面工作上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持續開展治理。近年來,總隊推動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納入“一年小灶”“三年大灶”的重點內容,聯合工信、公安、住建、市場監管、應急管理等部門持續開展整治,加強電動自行車生產、流通、改裝以及停放、充電等重點環節監管。大力整治充電線路私拉亂接及“飛線”充電現象,積極推動建設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場所,設置具備充滿自停、過載保護、功率監測、高溫及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電設施。二是推進智能充電。推動省政府將推廣安裝智能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裝置納入各設區市政府年度消防工作任務清單和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老舊小區綜合整治目標任務。積極協調省電力公司實行電動自行車車棚、智能樁接電“三零”服務,推行集中充電低費用政策,對設置在居民住宅小區的充電設施執行居民用電價格。定期核查安裝情況,目前全省共推廣安裝智能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裝置6.8萬套。三是強化法治保障??傟牋款^制訂的地方標準《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消防技術規范》(DB32/T 3904-2020),明確了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設置要求。推動將“居民小區應當根據需要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設施”納入《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為居民小區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設施提供依據。出臺實施《江蘇省住宅物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明確新建住宅小區,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技術標準,統一配套建設電動汽車、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地、充電設施,已建成的住宅小區,鼓勵和支持在住宅小區內按照技術標準設置電動汽車、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地、充電設施等要求。五是推進科技手段應用。以省消防安全委員會名義印發通知,進一步加強全省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工作,鼓勵各地搭建覆蓋電動自行車全鏈條全生命周期閉環管理的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智慧監管平臺和應用電動車電氣系統“通訊協議互認”等防篡改技術,從源頭解決非法改、換裝電池和不規范充電問題以及推廣安裝電梯AI識別阻車系統,杜絕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等措施,提升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的工作合力。六是廣泛消防宣傳教育。充分運用各類媒體,及時曝光違法生產企業和銷售、改裝單位,指導群眾購買、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電池、充電器等配件,引導群眾自覺將電動自行車停放在集中充電點、使用智能集中充電裝置充電。廣泛張貼推廣“消防安全碼”,普及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常識。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對發生的電動自行車火災,及時開展現場警示教育,切實提高群眾消防安全意識。
下一步,我們將結合您的建議,結合消防安全大檢查、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和我省電動自行車全鏈條安全監管等工作,聯合發改、工信、公安、自然資源、住建、應急管理、市場監管、郵政管理等部門,持續深化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
感謝您對消防工作的關心和支持,也請您繼續關注消防安全問題,幫助我們呼吁社會各界共同推進消防工作。
江蘇省消防救援總隊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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